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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1-08-02 11:51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茂名环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900682448565K 法定代表人 杨华
生产地址 茂名市环市西路61号 生产周期 长期
所属行业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品制造业 联系电话 0668-2111112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生产销售炭黑
主要产品 生产规模(吨/年)
炭黑N110 3211 
炭黑N121 0.00
炭黑N134 197.2
炭黑N220 15789.94
炭黑N200T  
炭黑N234 53287.48
炭黑N326 5462.66
炭黑N330 25093.6
炭黑N339 7004.24
炭黑N550 5177.86
炭黑N660 4792.66
炭黑N774 673.86
导电用炭黑RS680 354.8
密封用炭黑RS201 3309
RS202  

二、排污信息
水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排放口位置 排放方式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mg/L ) 监测
方式
监测
时间
排放总量
(t/年)
核定的排放总量(t/年)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mg/L) 是否
超标
WS-0001 110°50′30″
21°41′1″
  PH值 7.41 自行监测 9月     6-9
化学需氧量(CODcr) 23 自行监测 9月 90
氨氮 2.16 自行监测 9月 10
石油类 0.24 自行监测 9月 5.0
 
备注:纳管企业排放总量是以排放口排放浓度来计算。核定的排放总量是指经环保部门许可的排放量。          
我司废水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不限定排放总量。     

大气污染物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排放口位置 排放方式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mg/m3 监测
时间
监测
方式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mg/m3 是否
超标
FQ-0001 110°50′30″
21°41′1″
  烟尘 17.7 9月 手工 20
二氧化硫 4 9月 手工 50
氮氧化物 132 9月 手工 150
FQ-0002 110°50′30″
21°41′1″
  烟尘 7.6 9月 手工 18
二氧化硫 154 9月 手工 550
氮氧化物 230 9月 手工 240
FQ-0003 110°50′30″
21°41′1″
  烟尘 6.9 9月 手工 18
FQ-0004 110°50′30″
21°41′1″
  烟尘 4.8 1月 手工 18
二氧化硫 100 9月 手工 550
氮氧化物 222 9月 手工 240
FQ-0005 110°50′30″
21°41′1″
  烟尘 5.7 9月 手工 18
FQ-0006 110°50′30″
21°41′1″
  烟尘 5.7 9月 手工 18
二氧化硫 140 9月 手工 500
氮氧化物 117 9月 手工 120
FQ-0007 110°50′30″
21°41′1″
  烟尘 9.6 9月 手工 18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2020年排污许可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05.94吨、氮氧化物163.96吨、烟尘22.08吨。
 
固体废物
废物名称 是否危险废物 处理处置方式 处理处置数量(kg) 处置去向
炭黑油泥(含煤焦油) 委托处置 0.467 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机油 委托处置 0.309 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周边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单位应当公开,其他单位自愿公开)
厂界位置 噪声值(dB) 执行的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dB) 超标
情况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厂界东面1m处 55.3 42.6 昼间:65;夜间:55
厂界南面1m处 64.5 50.7 昼间:65;夜间:55
厂界西面1m处 58.2 44.3 昼间:65;夜间:55
厂界北面1m处 57.5 44.7 昼间:65;夜间:55
  其他污染类型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设施类别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投运时间 处理能力 运行情况 运维单位
水污染物 污水处理池 2018年 6000吨/日 正常  
         
……        
大气污染物 脱硫塔 2018年 300000立方米/小时 正常  
SNCR脱硝 2018   正常  
SCR脱硝 2020   正常  
固体废物 危废储存间 2018年 4吨/年 正常  
         
噪声          
         
……        
其他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单位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批复文号 竣工验收单位 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文号
2万吨湿法硬质炭黑扩建工程 广东省环保局 2008年 粤环审[2008]33号 广东省环保厅 2010年6月18日 粤环审【2010】230号
发电系统节能环保设备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广东省环保局 2016年7月8日 粤环审【2016】13号 茂名环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7日  
新建炭黑与发电技术改造项目 茂名市环保局 2018年8月23日 茂环审【2018】21号 茂名环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5日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备案部门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备案时间 2019年6月
主要内容 在人为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油品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尾气泄露造成人员中毒事件和油品存储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大面积泄露等;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六、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主要内容 (列入国家和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公开其环境行监测方案,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应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方法和仪器、监测质量控制、监测点位示意图、监测结果公开时限)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填表说明: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应与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一致,排放口位置为排放口所在的经纬度,排放方式为纳管或排环境,排放浓度为最近一次监测数值,监测方式为手工或自动,排放总量为最近一次的年度实际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为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核定排放总量或环评批复上允许的排放总量。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作为环境保护设施的组成部分,应在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中予以公开,并在处理能力中填写监测指标。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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